各有关院系、函授站(教学点)及2014级专、本科毕业生: 接山东省教育厅通知,2014级专、本科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间定为2016年年底,请各班班主任及学生完成如下工作: 一、欠学费的同学务必在2016年10月19日前交齐学费。本校的学生带学生证到学校鱼山校区财务处(胜利楼二楼)交学费(每周三上午),校外站(点)学生由站(点)收齐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逾期未交纳学费者,影响正常毕业责任自负,收费事宜请于院办联系,电话0532-85901252。 二、学生请在10月31日前将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鉴定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交到继续教学院学籍管理部。 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鉴定表”的要求,分两种情况: ⑴按时完成教学计划,交齐三年学费,能按期毕业者: ①封面:“填表日期”填2017年1月。 ②封二:“入学时间”填2014年3月,毕业时间填2017年1月,个人签名处“年 月 日”填2017年1月。 ③封三:班主任签名处“年月 日”填2017年1月。 ④粘贴一寸近期蓝底彩色照片。 ⑵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推迟毕业者: ①封面:“填表日期”暂空。 ②封二:“入学时间”填2014年3月,毕业时间暂空,个人签名处“年月 日”暂空。 ③封三:班主任签名处“年 月日”暂空。 ④粘贴一寸近期蓝底彩色照片。 毕业生鉴定表将归入学生本人毕业档案中,请学生认真填写。 2、入学时未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表”的学生需补交学籍表,按以下要求填写: ①学号:填 2 0 1 4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共13位完整学号。 ②入学时间:统一填写2014年3月。 ③粘贴一寸近期蓝底彩色照片。 三、根据省教育厅最新规定,学生如有个人信息修改(姓名、出生日期变动)者要在在校期间申请办理,毕业时修改将影响毕业。 中国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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