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进一步加强夜大学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08浏览次数:94

关于进一步加强夜大学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通知

海大继教内字[2010]1

 

夜大学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夜大学教师授课质量,提高学生到课率,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维护我校成人教育的声誉,学校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夜大学教风和学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风建设

1、授课教师需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避免随意他人代课、停课。确有特殊情况需替课、停课者,须经院系教学负责人同意后报教学管理部备案。

3、不准在课堂上讲解与课程无关的话题。

4、严格考勤,经常对学生进行点名,并将旷课超过1/3的学生名单报给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员。

5、根据学生基础,合理安排授课进度,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尽可能理论联系实际,并使讲授的知识能为大部分学员所接受。

6、教学形式灵活多样,传统黑板讲授、多媒体教学、实验课相互结合,切忌完全依赖多媒体授课。

7、认真研究和确定考核形式,难度要适中,不搞应试教育,学生成绩可综合考察。充分考虑在职人员年龄差异和业余学习的特点,考试形式要多样化,可以采取闭卷、开卷、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少出死记硬背的考题 ,多出综合性、分析性、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考题,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8、任课教师在期末考前复习中要认真梳理所讲授的知识点,指出重点,强调难点,使学生全面掌握所学内容。严禁考前划题,使考试流于形式。

9、批阅试卷需按评分标准认真评判,做到客观公正。

10、考试结束后按时将成绩录入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成绩表交教务员。

二、关于学风建设

1、学生学习态度要端正,不唯文凭而学习。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3、遵守课堂纪律,尊敬师长,认真学习。

4、不旷课,确因事不能上课,须向班主任请假。

5、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对找人替考者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6、爱护教学场地和设施,不乱刻乱画,讲文明,讲卫生。

7、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和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三、检查措施

1、继续教育学院将从第三周开始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听课、问卷调查等方式抽查教师的上课情况(主要检查迟到、提早下课、随意代课停课现象)和学生的到课情况。

2、夜大学各教务员于本学期结束前一周将本院系每个班级缺课1/3以上学生名单按课程汇总后报教学管理部。

3、教学管理部将抽取部分任课教师的考勤原始记录。

4、期末考试成绩报送教学管理部后,教学管理部将抽取部分试卷检查批阅情况。

5、学校将于2010学年第二学期初全校具名通报检查结果。

同时也欢迎广大教师、学生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保证学校的成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请各院系分管成人教育的负责人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任课教师、教务员和班主任。

 

联系电话:82032742    

E-mail:zbping@ouc.edu.cn

 

 

 

                                                           继续教育学院

                                                           2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