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关于申报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
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07〕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好此次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开办成人教育的院(系)均可申报,但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办专业要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和稳定的生源,在近3年内能够连续招生或有2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
(二)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目标和规格具有鲜明的职业性、技能性、实用性特点。
(三)注重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开发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信息化教学资源。
(四)专业建设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验,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配置合理。
(五)有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要求的教学设施与设备;与相关行业企业联系合作紧密,成效显著。
(六)有完善的投入机制和稳定的经费渠道,经费投入满足专业持续发展需要。
(七)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申报程序
各院(系)要积极组织负责成人教育的教师申报,学校按申报条件组织初步评审,选出优秀专业,报山东省教育厅评审。
申报单位可到继续教育学院网页:(www2.ouc.edu.cn/chengjiao/index.asp)――“学院公告”中下载《山东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07〕8号)。
申报材料必须于2007年9月20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联系电话:82032924,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cyx@ou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一式3份)和与之相关的书面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其内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07〕8号)中的要求准备。
三、经费支持
省教育厅将对品牌专业建设给予适当的资助。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配套投入。
经验收达到建设目标的,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并授牌,向社会公布。省级品牌专业有效期5年。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撤销建设项目,不再组织验收。
品牌专业建设是是深化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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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申报书
中国海洋大学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