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
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学员:
为保证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的质量,规范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工作,学校出台了《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大继教字[2008]8号),现将2008级本科毕业生论文撰写及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办学单位本学期始即安排布置2008级本科各专业毕业班学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撰写毕业论文工作。
2、论文选题、指导、答辩组织工作由各办学单位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于
3、函授站、教学点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学生须到校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请各办学单位将2008级本科专业毕业生各门成绩(包含毕业论文的成绩,论文成绩统一按照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总表于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