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校外教学点及2025年春季学期毕业生: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规定(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学校发布了《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大继教字〔2024〕1号)(附件1)。根据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1. 2023级专升本学生;
2.往届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且尚在最长修业年限内的学生。
二、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采用校内校外双指导教师制,两位指导教师协作进行学生论文(设计)的指导。其中满足申请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以各相关学院确定的校内指导教师为主,未满足申请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以校外教学点推荐的校外指导教师为主。指导教师负责论文(设计)的选题、制定任务书、学术指导、考核评判。
三、撰写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作为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应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工程设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2.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研究思路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自觉加强学术道德规范,知识产权法规等方面的修养,做到诚实守信,按照学校规范性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
4.由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表》(附件2)。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5.选题确定后学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3),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阶段工作。
6.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7.学院提供《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视频,学生务必认真学习。(学习方法见附件4)
四、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及格式、装订等要求,遵照《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5)以及《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附件6)执行。
2.所有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网站进行论文查重并提交全文查重报告(简洁版)。学校为每位学生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毕业论文(设计)最高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方为查重合格。查重方式另行通知。
3.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须经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登记表》(附件7)。论文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核合格。
4.满足申请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独创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
所有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均需签写《独创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附件8),纸质版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六、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论文环节
截止时间
选题
2025年1月15日
开题
2025年1月25日
写作
2025年3月30日
评阅
2025年4月10日
注:学生若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当前环节,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中国海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3日
附件1:海大继教字〔2024〕1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表.docx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docx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docx
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docx
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成绩登记表.docx